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
-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 文号: 法释〔2000〕18号
- 颁布日期: 2000-07-10
- 执行日期: 2000-07-19
- 实 效 性: 现已生效
-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已于2000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0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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