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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

  •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 文号: 法释〔2011〕15号
  • 颁布日期: 2011-06-14
  • 执行日期: 2011-06-25
  • 实 效 性: 现已生效
  •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为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司法互助业务的开展,确保协议中涉及人民法院有关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工作事项的顺利实施,结合各级人民法院开展海峡两岸司法互助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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