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白名单项目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 文号: 法【2024】154号
- 颁布日期: 2024-07-22
- 执行日期: 2024-07-22
- 实 效 性: 现已生效
- 效力级别: 其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重要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1月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指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在建已售未交付商品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目前,全国297个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已经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牵头协调推进保交房工作,有力维护了购房人合法权益。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安全,支持协调机制提出的房地产项目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项目)的融资和建设交付,支持保交房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 人民法院对白名单项目的司法保全、执行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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