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否履行诉前公告程序问题的批复
-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颁布日期: 2019-11-25
- 执行日期: 2019-12-06
- 实 效 性: 现已生效
- 效力级别: 其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否履行诉前公告程序问题的批复》已于2019年9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6次会议、2019年9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6次会议、2019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2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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