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现已生效
法释〔2020〕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0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0日
为正确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执行日期:2020-09-12 颁布日期:2020-09-10 3760 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