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2024) 现已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12月2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
(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如下修改:
执行日期:2025-06-01 颁布日期:2024-12-25 4567 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