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时,商品房买受人是否有权选择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或第二十九条排除执行?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9 3317 次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系普适性条款,对于所有类型的被执行人均可适用,第二十九条是专门针对被执行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规定的特别条款,二者是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的关系,并非相互排斥,商品房买受人可以选择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或二十九条排除执行。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法律对试用期工资的规定?2023-04-17 2944 次阅读
-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怎么办?2023-01-06 5222 次阅读
- 后履行一方提供相应担保的合理期限应该如何认定?2023-06-03 4972 次阅读
- 对决议撤销之诉是否需要原告股东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023-06-12 406 次阅读
- 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023-07-27 3475 次阅读
- 酒吧、饭店雇用乐手、乐队演奏他人的歌曲是否构成侵权?2023-06-13 4352 次阅读
- 出资人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手段取得的货币出资,该出资行为是否有效?2023-03-15 5528 次阅读
- 2025年5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适用《解释》吗?2025-05-21 3577 次阅读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是留置权、法定抵押权还是法定优先权?2023-06-03 4346 次阅读
- 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2023-04-11 344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