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的金融不良债权的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债权受让人向法院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法院应如何审查?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6 3445 次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六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
参照上述规定,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金融不良债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得进行转让。法院在审查变更申请执行人程序中,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债权转让存在上述情形的,裁定驳回变更申请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醉驾需要达到什么标准?2023-03-15 5017 次阅读
- 债权人把债权卖给别人,但没告诉欠债的人,买债权的人能去起诉吗?2023-07-23 4834 次阅读
- 一方隐瞒病情能否成为离婚理由?2023-03-22 4697 次阅读
- 公司减资有哪几种情形?2025-04-02 5046 次阅读
- 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有什么好处?2023-06-12 5120 次阅读
-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哪些?2023-05-26 4102 次阅读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哪些?2023-05-18 2532 次阅读
- 农产品包装有哪些要求?2023-07-14 3120 次阅读
- 员工主动提出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不是就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了?2023-11-03 4817 次阅读
- 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标准?2023-06-26 24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