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6 3951 次阅读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的,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标的转让或受让的相关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情况、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其他与执行标的相关的基础性法律关系的证据等。被执行人承认案外人的权利主张的,不能免除案外人的举证责任。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我醉酒驾驶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赔吗?2023-04-25 3349 次阅读
-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2023-04-25 3846 次阅读
- 自首是否一定要回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2023-04-06 4660 次阅读
- “退休年龄”和“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否均可以作为终止劳动关系的依据?2023-04-17 2919 次阅读
- 小区内的公用设施损坏,维修费用是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内吗?如果不是,维修费用该由谁来承担?2023-04-11 3459 次阅读
- *合同对方因不是自己的错不能履行,还能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吗?2023-06-03 4275 次阅读
- 合同履行中,因债权人单方过错使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债务人应否承担违约责任?2023-07-14 2582 次阅读
- 盖章不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充分条件,要区分不同情况和结合相关证据,才能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2023-05-17 3918 次阅读
- 进行微信证据保全时要注意什么?2023-04-11 4222 次阅读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否适用“一裁终局”的范围?2023-05-06 3824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