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12周岁)的妈妈为小明购买了一辆电动滑板车作为生日礼物,小明很是喜爱,经常在小区里玩耍。某周末,小明想带上心爱的滑板车找附近的同学玩,便美滋滋地骑车上路了。一路上他左顾右盼,感受如风般的自由,突然,一停靠在路边的车辆(驾驶人为小红)左前车门打开,小明躲闪不及,摔倒在地。
起身之后小明觉得左手腕疼痛不已,于是赶紧联系母亲。母亲将小明送至医院,并在路上报警。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明负次要责任,小红负主要责任。小明经医生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支出医疗费1万余元。后小明将小红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其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