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执行时需要对多个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的,是否可以制作分配方案?当事人对分配方案不服应如何救济?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9 2453 次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规定:“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偿。”
依照该条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全部债务又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执行法院应当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分配财产,并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对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和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提出分配方案异议和异议之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五百一十一条 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五百一十二条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五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2023-05-06 3151 次阅读
- 建设工程被转让后,承包人是否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3-06-03 4389 次阅读
- 以违法犯罪所得的资金出资能否取得股东资格?2023-07-07 370 次阅读
- 物业公司服务太差劲,我们可以解聘物业公司吗?2023-03-08 3318 次阅读
- 关于查阅公司原始会计凭证和记账凭证的问题2023-06-16 340 次阅读
- 案外人以其对特户、封金、保证金享有质权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对案涉账户或款项的查封、冻结措施的,法院应适用何种程序予以审查?2023-05-16 4143 次阅读
- 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某种习惯做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2023-06-23 349 次阅读
-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如何计算?2023-10-27 3160 次阅读
- 什么是抵押权顺位?关于抵押权的顺位,我国采取的是顺位固定主义还是升进主义?2023-07-27 5224 次阅读
- 司法强拆后还有补偿吗?2024-01-18 2487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