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对执行法院在其提出异议后的继续执行行为不服提出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如何审查?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6 4876 次阅读
第三人对执行法院在其提出异议后的继续执行行为不服提出异议的,执行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如第三人已经依照执行规定第 47 条的规定提出异议,应裁定撤销或变更已经采取的执行行为。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如何判定?2023-07-27 4542 次阅读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2023-03-07 5000 次阅读
- *法定变更合同情况下,是否可以由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无需双方协商一致吗?2023-06-23 363 次阅读
- 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的资格如何认定?2023-07-07 353 次阅读
- 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可以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吗?2023-05-24 3406 次阅读
- 因开发商自行销售包销房屋导致包销合同解除时包销人的损失赔偿?2023-06-30 403 次阅读
-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2023-04-19 3176 次阅读
- 在罚金刑执行过程中,执行财产经拍卖未能成交,是否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2023-05-09 3642 次阅读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还能主张原合同无效吗?2023-07-23 3078 次阅读
- 养老金账户里的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2023-05-06 3727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