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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据的证据能力可以提哪些异议?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23 2823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 102 条规定,如若对方当事人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且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无关,则构成证据失权,失权的后果是产生证据法上的责任,即认为该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但若逾期提交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将不产生证据法上的不利后果,法庭应当采纳该证据,但会因此产生诉讼法的不利后果,即被法庭予以训诫、罚款。

如( 2016 )最高法民申 3380 号:

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口世纪海港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再审申请人海港城公司在二审中提交的第一组、第三组证据分别形成于 2008 年 11 月、 2009 年 2 月、 2010 年 4 月、2010 年 11 月,远在一审法院 2015 年 5 月 14 日立案受理本案之前,海港城公司在在二审中才提交该两组证据,应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的情形,并且该两组证据并非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二审法院对该两组证据不予采纳并无不当。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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