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22年修正) 现已生效
201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执行日期:2022-05-26 颁布日期:2022-05-26 4176 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