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被判无期徒刑,在监狱申请减刑被拒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14 5103 次阅读
李某伙同他人生产“瘦肉精”销售至多个省市,给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并致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非法所得共250万元,李某个人获利160余万元。李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服刑三年后,执行监狱以罪犯李某确有悔改表现为由,向人民法院报请将其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经审理查明,罪犯李某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获表扬1次、记功1次。
法院认为,李某虽有悔改表现,但其所犯罪行严重,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及社会影响巨大,应从严控制减刑,遂依法作出对李某不予减刑的裁定。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减刑: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2、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 借款未约定保证方式,担保人如何担责?2023-08-29 4272 次阅读
- 某公司宣传册图片侵权纠纷案2023-02-02 3448 次阅读
- 田某非法收集、买卖个人信息案2023-05-22 209 次阅读
- 成年子女要求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败诉2023-06-29 440 次阅读
- 宋某上班期间擅自溜出公司遭辞退2023-03-13 2680 次阅读
- 劳动者可要求仅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023-12-15 4453 次阅读
- 交易USDT被冻卡,公安机关拒绝解卡,委托律师后成功解卡!2024-08-12 4411 次阅读
- 留学生私下换汇,仅获利3000元,竟被挂网逃?2024-08-12 5028 次阅读
- 劳动者签订“放弃加班费协议”,无效!2023-09-19 3978 次阅读
-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023-09-19 4490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