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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多日照顾病重父亲遭辞退,仲裁委这样裁决!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4-04-26 3637 次阅读
法图咨询 经典案例∶
2021年12月20日,王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财务经理,工资税前2万元。工作期间,王某因其父亲患颅内恶性肿瘤需陪护做手术,遂于2022年7月4日至5日申请年假2天,请假原因为家人住院手术陪护,某公司相关人员同意批准;2022年7月6日至15日申请事假8天,请假原因为家人住院手术陪护,某公司相关人员同意批准。但因王某父亲手术后未完全清醒、还需要陪护,王某又于2022年7月18日至22申请事假5天,但某公司未予批准。王某继续陪护父亲,未到公司上班。
根据王某提交的其父亲住院病历,显示王某请假事由均属实。同时,根据王某提交的与公司上级的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往来邮件记录内容,显示2022年7月4日至22日请假期间王某通过线上协助办公。
2022年7月25日,某公司向王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王某2022年7月18日至22日连续旷工5天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自2022年8月25日起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王某认为某公司据此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遂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图咨询 法图说法∶
仲裁委员会认为,王某因父亲患病进行手术需回家照顾为由向某公司申请事假,该情形既是处理家庭事务,亦属尽人子孝道,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同时,王某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符合公司要求,体现了对公司劳动秩序的维护和规章制度的遵守。某公司应对此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宽容,然某公司对王某之请假申请不予批准,显然不近人情,亦有违事假制度设立之目的。某公司以王某存在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的行为,显属不当,属于违法解除,应向汪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最终裁决某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4万元。
法图咨询 法图建议∶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儿女心中最温暖的情感。为人子女,对生病的父母进行照顾和陪护,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员工以父母病重需要照顾为由进行请假应按照公司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提交请假证明,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劳动秩序,尊重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同时,用人单位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刚性的制度,更需要人情的温度,应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权,以人为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用工关系。对于员工请假照顾病重父母的情形,应给与一定的尊重和理解,避免刚性适用规章制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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