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合理披露自身薪酬不构成严重违纪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0-17 3165 次阅读
李某于2021年4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署的《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李某不得泄露公司不公开的财务状况、财务资料和薪酬制度等。此外,李某签字签收的《员工手册》载明,员工违反保密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在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李某为公司已离职员工提供李某自身的工资明细,公司向李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李某不服上述处理,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后起诉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李某将其本人的工资银行明细提供给案外人用以诉讼,既是员工对其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也是配合审理该案的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之需要,该行为具有合理性。李某披露的是自己的薪酬内容,非公司整体的薪酬制度,实际未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某公司据此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后法院判决某公司应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一、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其救济的维权方法有:
1.协商
双方当事人最好能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如果合同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可请求有关机构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可以请求上级机关调解。上级机关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明辨是非,进行调解,但不得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的,可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劳动纠纷一般首先均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寻求司法解决。
二、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用工单位就相关证据的收集、参加调解、申请仲裁以及进行诉讼的相关实体和程序均不了解的,也可聘请专业的法务顾问、律师进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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