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筑物是不是抵押财产?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02 4902 次阅读
置业公司以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后置业公司在该地块上建立了2幢房屋,就该2幢房屋是否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双方发生争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后新建的房屋,不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但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置业公司在抵押后新建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委托技术开发知识产权归谁?2023-03-15 4420 次阅读
农村宅基地房屋能否自由买卖?2023-07-28 5304 次阅读- 回家奔丧被辞退,公司判赔赔偿金!2024-06-06 3988 次阅读
女职工休产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生育津贴2023-10-13 4217 次阅读
某公司员工学历造假一案2023-02-02 3414 次阅读
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合同效力?2023-03-02 4767 次阅读- 用人单位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规章制度2024-01-30 2842 次阅读
- 自愿由他人借名买车不构成侵犯姓名权!2025-06-17 4928 次阅读
某文化传播公司诉某信息技术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2023-03-31 3512 次阅读- 业主车辆在小区被划伤,物业公司有责任吗?2024-04-16 482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