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筑物是不是抵押财产?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02 4290 次阅读
置业公司以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后置业公司在该地块上建立了2幢房屋,就该2幢房屋是否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双方发生争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后新建的房屋,不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但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置业公司在抵押后新建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 外挂脚本被封号,玩家起诉被驳回!2024-11-27 3123 次阅读
- 员工签订的合同,公司需要担责吗?2023-08-22 4708 次阅读
- 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024-01-08 2687 次阅读
- “婚内忠诚协议”是否有效?2023-09-19 4222 次阅读
- 法院可撤销行政部门拆迁补偿方案2023-09-18 2276 次阅读
- 大学生为赚快钱出售银行卡被判刑2024-08-16 2140 次阅读
- 房屋预告登记有什么作用?2023-03-01 2505 次阅读
- 教师猥亵儿童被宣告终身禁业案2023-04-17 5106 次阅读
- 不正当干预搜索引擎结果的“负面压制”约定无效2024-01-18 4073 次阅读
- 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023-12-12 2523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