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不能?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06 4232 次阅读
1.被害人能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有:
(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
(2)被害人的财物被犯罪份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两种情况下。
2.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当被害人因自己的财产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如被诈骗、侵占),因为不存在“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的情况,所以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由司法机关负责追缴、责令退赔。
3.被害人如果选择不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选择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与上述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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