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重复提起异议拖延执行的,法院应否受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9 4541 次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参照上述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相同理由对法院查封、拍卖等执行行为先后提出多次异议的,如执行法院对在先提出的异议已经受理,并作出处理结果的,对在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对道路责任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的时间?2023-04-07 4107 次阅读
- 好意施惠造成侵权的该如何赔偿?2024-01-31 3415 次阅读
- 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工程价款如何确定?2023-05-26 3724 次阅读
- 发现网购商品有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2023-03-28 4554 次阅读
- 驱蚊花露水上有农药登记证号,属于农药吗?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吗?2023-08-04 4854 次阅读
- 社会团体能否成为劳动用工关系主体适用劳动合同法?2023-09-20 3791 次阅读
-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认定股东资格时作用和效力相同吗?2023-06-08 2206 次阅读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2025-07-22 3082 次阅读
- 职场“小白”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要点有哪些?2023-07-23 2466 次阅读
- 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应注意什么?2024-12-13 435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