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1 2795 次阅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所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的;
(4)宅基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6)农村宅基地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建设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确权的。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当事人不愿意提交房屋租赁合同,能对租赁的事实予以认定吗?2023-05-30 2735 次阅读
-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能够对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吗?2023-04-21 3978 次阅读
- 小区内停车被划伤谁负责?2023-04-11 3265 次阅读
- 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是否会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2023-05-24 2681 次阅读
- 洗钱罪的行为方式?2024-01-31 3977 次阅读
- 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2023-01-05 3577 次阅读
-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吗?2023-05-24 4389 次阅读
- 公司合并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2025-04-16 2842 次阅读
- 挂靠人出借资质且参与了工程管理的,是否可以按照约定取得管理费?2023-05-09 3300 次阅读
- 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是怎么理解的?2023-04-25 4027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