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1 2638 次阅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所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的;
(4)宅基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6)农村宅基地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建设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确权的。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债权人可以起诉董事、高管吗?2023-06-02 5191 次阅读
- “小时工”终止用工有经济补偿吗?2023-01-05 3122 次阅读
- 建设工程折价协议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该协议的,承包人是否仍可请求法院拍卖建设工程以实现其工程价款债权?2023-06-06 2313 次阅读
- 如何认定同宗毒品犯罪?2023-05-10 3325 次阅读
- 抵押当事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2023-06-30 249 次阅读
- 转包与挂靠有区别吗?2023-05-24 4936 次阅读
- 违约方可以起诉或提起仲裁请求变更合同吗?2023-06-23 3069 次阅读
- *伤残导致职业影响严重,能多次要求赔偿吗?2023-06-03 2588 次阅读
- 处理公司内部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纠纷,一般根据什么来认定?2023-06-08 4911 次阅读
- 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2023-03-28 426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