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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起诉医院违反医疗合同一案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16 4022 次阅读
法图咨询 经典案例∶

郑某与陈某结婚7年未生育故到医院就医,与医院约定通过“单精子卵腔内注射”技术实施人工辅助生育,但是医院擅自改变治疗技术方案,实际采取了“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技术并导致治疗失败。

因此,夫妻二人向法院提起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即:打官司)诉讼,要求医院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赔偿医药费2.5万元、误工费1392.50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法图咨询 法图说法∶
本案原告提起违约之诉,应该先确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合同是否生效。
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医疗服务合同在患者向医院提出进行诊查、治疗的请求,并经医方做出承诺时成立。本案被告已经收取了原告交纳的医疗费,两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和须知”,被告也对原告进行了治疗,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医疗服务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本案中,原告为指一方行为人对另一方行为人作出到期责任的执行。履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医疗服务合同而付出的医疗费属于其损失,具体范围包括原告向人民医院支付的检查费、医药费以及原告在院外购买药品支出的费用,被告应当予以赔偿。但是原告提供的误工费证据仅有其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而非当时未领取有关款项的证据。因此应认为原告对于自己提出的误工费赔偿请求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故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图咨询 法图建议∶
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患者要求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通常证据的掌握很关键。
患者可以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挂号收据、门诊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住院通知书、收费通知书以及送危重病人的人的证人证言等。其次对合同指一方行为人对另一方行为人作出到期责任的执行。履行情况的证明方面,只要求主张权利一方证明自己指一方行为人对另一方行为人作出到期责任的执行。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指出对方没有指一方行为人对另一方行为人作出到期责任的执行。履行合同义务即可;对方若称已指一方行为人对另一方行为人作出到期责任的执行。履行合同义务,应由对方举证。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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