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相关案件事实提供证据进行反驳的,如果该事实无法确定,该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2 4030 次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据此,不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为反驳而提供证据,可以起到证明防御的作用,使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举证据的证明力下降。
申言之,不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相关案件事实也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进行反驳,以便使该事实处于确定状态,而不是被动地让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即使该事实无法确定,该当事人也不承担不利后果。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如何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2023-03-28 2658 次阅读
- 参加公司运动会受伤,能否算工伤?2024-02-03 3658 次阅读
- *我是即将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能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吗?2023-07-27 5013 次阅读
- 抵押权生效后,抵押财产赚的利息归谁?2023-07-07 4091 次阅读
- 确认隐名股东资格的基本原则?2023-07-07 102 次阅读
- 共享单车调度员有单位吗?是什么关系?2023-05-22 4696 次阅读
- 女朋友背着我把孩子生下来了,我有抚养义务吗?2023-04-23 4055 次阅读
- 渔业捕捞许可证可以出租吗?2023-08-22 2960 次阅读
- 隐名股东能对公司外的第三人主张权利吗?2023-06-08 4088 次阅读
- 什么是行政处罚?2023-07-14 5448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