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异议人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6 4780 次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设立了执行内部监督程序,对执行异议消极审查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异议人以下级法院消极审查行为为由提出异议的,上级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属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以通知的方式指令下级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查;确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异议人,其所提异议不成立。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装饰装修工程是否属于建设工程范围?2023-06-03 3033 次阅读
-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期间,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责任应当如何承担?2024-01-08 4881 次阅读
- 因为琐事争吵,怎么认定正当防卫?2023-03-20 2868 次阅读
- 出借银行卡的法律后果?2024-01-31 4538 次阅读
- 拆迁补偿是按使用面积补偿还是建筑面积补偿?2023-09-19 3931 次阅读
- 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法官可以对合同条款作出解释吗?2023-06-23 45 次阅读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产生是否以登记为条件?2023-06-03 3260 次阅读
- 应当向哪一个行政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2023-03-17 3529 次阅读
- 针对部分原业主已通过房屋中介将房屋买卖,新业主还没到物业处登记,原业主也不知道新业主电话,房屋也是空置状态,物业费怎么缴?2023-03-08 3355 次阅读
- 行政复议前置是什么?2023-07-14 4879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