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认定为假劣种子?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8 5049 次阅读
假种子:(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2)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3)种子种类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4)种子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5)种子没有标签的(标签缺少品种名称,视为没有种子标签)。
劣种子:(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3)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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