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能否作为抵押财产?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07 2607 次阅读
由“企业开发、政府认购”的公租房具有公益目的,其虽然不属于《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不得抵押财产,但是可以根据该法条设立禁止抵押的抵押物的目的,即为了保障其发挥公益效用,维护社会秩序,认定“公租房”属于不得抵押财产。
换言之,“公租房”不可作为融资抵押物。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2023-04-11 2441 次阅读
- 公司决议存在的程序瑕疵仅针对某一股东,其他股东以召集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决议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23-06-12 93 次阅读
- 股东主张行使知情权的诉权保护问题2023-06-16 136 次阅读
- 继承从何时开始?2023-06-25 3862 次阅读
- 抵押财产的价值在抵押期间因市场波动等不可预测的原因发生增减变化的,如何处理?2023-07-27 2559 次阅读
- 出版社有权修改作品吗?2023-06-14 5091 次阅读
-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行为性质?法律后果?以何种标准认定相对人是否构成 “善意”?2025-01-02 3577 次阅读
- 关联公司之间构成人格混同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关联公司之间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2023-06-13 94 次阅读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什么?2023-06-13 119 次阅读
-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是否可以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数额?2025-04-16 4351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