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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了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01 3783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据此,可以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不动产、动产以及不动产权利三大类。

(一)不动产: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包括房屋、仓库、地下室、空中走廊、立体停车场等地上附着物。

在建工程,即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林木、地上构筑物、未分离的农作物等。

(二)动产:

交通运输工具,如车辆、船舶、飞机等。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浮动抵押物。

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三)不动产权利:

土地经营权,可以自由流转和抵押。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和划拨方式取得的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涉及多种用途的海域使用权。

准物权,如矿业权、取水权、养殖权等。

根据私法自治原则,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皆可作为抵押物。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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