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隐瞒前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9-20 3777 次阅读
原则上劳动者有义务告知的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果劳动者所隐瞒的“前科”不是刑事处罚,法律和用人单位对于所在岗位没有特定的要求,也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比如说一位油漆工入职时隐瞒了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历,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合同约定“先票后款”,付款方能否以收款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付款?2024-12-13 4045 次阅读
- 因委托贷款导致登记的抵押权人并非实际债权人时,如何确定抵押权人?2023-06-30 373 次阅读
- 能否约定相关员工的近亲属也不得从事竞业限制行为?2023-05-06 3275 次阅读
- 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吗?有什么除外情形?2023-01-06 4955 次阅读
- 股东可以起诉董事、高管吗?2023-06-02 3156 次阅读
- 公司决议的效力诉讼行为是否对后加入的共同原告发生效力,取决于不同原告的诉讼请求、事由是否一致2023-06-12 349 次阅读
- 因规章制度违法而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2023-06-03 4800 次阅读
- 对方不想签合同,恶意磋商,被我发现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2023-01-06 4241 次阅读
- 销售的种子是否需要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应当标注哪些主要内容?2023-05-18 3692 次阅读
- 商品房包销合同?2023-06-26 47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