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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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5-06 3297 次阅读
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有几点需要注意:
1、签署时间:最好在员工入职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员工离职时被动情况的发生。
2、主体和范围:协议要明确“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能够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具体种类,再者不必与所有员工签订,避免无效和纠纷。若全员签订,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需要做好筛选和通知工作。
3、期限和范围:考虑商业秘密级别等因素,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范围要具体明确,可考虑行业范围、地域范围、人员范围。如将关联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名单列举出来;约定员工的近亲属亦不得从事竞业限制的行为等等。
4、经济补偿:确定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以及劳动者收到补偿金后的反馈方式。避免补偿金过低导致更容易发生违约,且裁审机构亦有可能依据经济补偿的数额来衡量违约金的数额。
5、违约金和解除条款: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金额。明确员工违反竞业限制需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6、在离职前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对员工不启动竞业限制,则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需额外支付 3 个月经济补偿。
7.后期管理:启动竞业限制的则做好对竞业限制人员后期的管理和跟进工作。可要求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和纳税记录等。
7、终止条款:可约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终止竞业限制履行的条款,但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制定竞业协议时应尽可能全面严谨,但同时也要兼顾公平合理原则,不能过分限制劳动者的择业权和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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