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一方能否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24 2812 次阅读
不能。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可以要求过错方按照其过程责任的比例赔偿损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 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是否仍是子女的监护人?2023-04-23 4463 次阅读
- 相关施工内容应按照施工图纸还是施工方案计取工程价款?2023-05-09 3758 次阅读
- 借贷双方在借贷合同中对于逾期还款的民事责任表述不明,不能直接判断属于逾期利息还是违约金的,还能否一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2023-05-19 4608 次阅读
- 复利的认定?2023-05-06 4449 次阅读
- 物业公司不作为,如何更换?2023-04-11 2501 次阅读
- 如果劳动者抗辩只是挂名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实际上未参与经营管理,属于违反竞业限制吗?2023-05-06 4213 次阅读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有资格限制吗?2023-06-25 263 次阅读
- 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2023-05-06 3538 次阅读
- 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发证?2023-05-11 4969 次阅读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2023-04-17 2488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