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出资购买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权属和分割?
一、婚前单方名义购房并完成房款支付,婚后取得房产证
严格按照《民法典》第217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注意,如果购房人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共有)名下,我认为可以视为赠与,则转化为共同财产。
二、婚前单方名义购房但欠付房贷,婚后取得房产证共同还贷
如果产权证登记在购房人个人名下,则应当具体分析婚前婚后所支付房款的比例,如果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么,产权应当判给购房人,但是,婚后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应当平均分割;如果婚前支付房款相对较少,那么,在判决产权共有的同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购房人出资=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出资的一半)分割房产份额。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平均分割的同时,适当考虑购房人婚前出资部分利益。注意,婚后购房人以个人收入还贷,同样视为共同还贷。
三、婚前双方名义购房,实为一方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
婚前全款购买:如果产权登记在购房人一人名下,应视为出资人一人购买,理由是:出资人实质上撤销了赠与的意思;如果产权证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人赠与的意思表示坚持到了产权登记之时。如果出资人将产权登记在对方的名下,怎么办?这个问题本身非常棘手,完全理解为赠与似乎对出资人不公平;完全否定房产证的效力属于严重违背法律规定。实质上,这种情形类似于附条件赠与(但不等同),出资人将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主要的意思表示是:夫妻之间财产归属不用区分;一旦离婚,这个“赠与”意思表示失去了基础,出资人是否可以撤销当初的决定呢?我认为,不能完全撤销,但是可以适当考虑多分一部分给出资人。
婚前部分出资,婚后还贷:此种情形,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婚前出资+婚后出资的一半为婚前出资人的出资额。
四、婚前双方名义购房,共同出资,婚后取得房产证
如果婚前全款购买:那么,作为共有财产按比例分割,这种共有实质上不属于夫妻共有,而是同居关系共有或者是按份共有,因为共有关系在婚前已经成立。
如果婚后还贷:婚前付款较少,则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至于婚前出资差异,我认为法院可不予考虑;婚前付款比重较大,同时存在出资差异,则应适当考虑出资较多一方的利益。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老公外出打工,我该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2023-05-25 2883 次阅读
- 因私推迟下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2023-06-13 3279 次阅读
- 法院能否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2023-05-09 4557 次阅读
- 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还是不购买?2023-01-06 2682 次阅读
- 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受让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3-06-03 2331 次阅读
- 逾期办证责任的承担原则?2023-06-26 209 次阅读
-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2023-05-24 2267 次阅读
- 如果合同没成立、被判无效或解除,合同的转让还有效吗?2023-07-23 3908 次阅读
- 股东委托第三人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文件是否适用代理法律规范?2023-06-16 100 次阅读
-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追偿无证、醉酒等违法驾驶的车辆所有人?追偿的对象、范围如何确定?如何衔接侵权诉讼与追偿权行使程序?2023-07-27 3385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