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董事和监事是公司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确认之诉的当然适格原告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146 次阅读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通常仅具有内部效力,理论上,股东、董事和监事对决议具有固有的利害关系,是确认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之诉的适格原告。特别是根据公司法的明文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成立后,对股东、董事以及监事发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因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存在无效或不成立的原因时,股东、董事以及监事有起诉请求确认该决议无效或不成立的法律上利益。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如果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或约定的补偿金很低),该协议是否有效?劳动者是否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2023-05-06 2300 次阅读
- 债权转让通知以非书面形式作出的,有效吗?2023-07-23 3113 次阅读
-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023-09-20 4543 次阅读
- 法定代表人死亡,其继承人能不能继承?2023-06-14 5147 次阅读
- 继承遗产会继承债务吗2023-04-06 4810 次阅读
-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如何制定?2023-04-17 4989 次阅读
- 公司成立后能否调整注册资本?2024-09-19 4118 次阅读
- 如果我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我是否有权利要求不再承担赡养的责任呢?2023-05-06 3753 次阅读
- 怎么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2023-06-02 3892 次阅读
- 否认公司法人格的判决只是在特定个案中否认公司法人格,不涉及该公司的其他法律关系,不影响该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合法地继续存在2023-06-13 124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