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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房屋漏水找开发商维权一案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2-22 3634 次阅读
法图咨询 经典案例∶

蒋某买了套二手房,过户入住2个月后,房屋的卫生间顶部开始漏水。蒋某首先找到物业让物业进行维修,物业工作人员称:维修可以,但是该服务是有偿服务,蒋某需要支付维修费用。

随后蒋某找到业主委员会,要求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维修其房屋的卫生间顶部,但业主委员会人员回复,维修部分属于蒋某的私人产权,不是所有业主的共有部分,不在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维修范围。最后蒋某又找到该房屋的开发商,但开发商称其是与乙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与蒋某之间无任何关系,对蒋某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法图咨询 法图说法∶
本案例中蒋某维权的处理,涉及到蒋某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及全体业主之间的关系认定:
1、首先,开发商与蒋某之间并非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因此,如果该房屋卫生间顶部漏水问题还在开发商保质范围内,蒋某作为业主可以找到开发商要求解决问题。
2、其次是物业管理企业与蒋某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与蒋某之间形成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维修的费用承担问题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服务内容包含负责房屋漏水顶部的维修及相关费用的承担,则漏水维修及费用的承担由物业负责;若无相关明确约定,若要求物业解决漏水问题则需向其支付维修费用。
3、关于蒋某能否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来维修自己房屋的问题,涉及到业主私有部分与公共部分的认定。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案例中蒋某卫生间屋顶是其私有产权,不属于全体业主共用部位,因此蒋某不得使用维修基金维修其卫生间屋顶,故业主委员会的答复是合理合法的。
法图咨询 法图建议∶
若生活中出现了房屋漏水的情况,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快解决漏水问题,降低自身损失,作为业主可以从以下几步入手:
第一步,保留并固定证据:一旦房屋漏水,首先应对漏水位置进行拍照,以此保留证据。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以便于后续进行损失鉴定。
第二步,确定漏水责任人:房屋漏水与房屋结构、防水处理、排水系统等有关,术业有专攻,所以我们应找专业人员对漏水进行检查,判断漏水原因,确定漏水责任人。确定责任人后,我们就可以要求物业、开发商或者邻居进行处理或赔偿损失。
第三步,协商维权:拿着证据找责任人进行协商,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进行维修,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维修费的损失。
第四步,诉讼维权:虽然我们拿着证据去找责任人协商,但是可能对方会推诿责任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导致房屋漏水的纠纷仍然不能解决。若协商不成,我们还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这里注意,诉讼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而已,现实案例中,很多这样的纠纷都是在诉讼过程中协商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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