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列当事人?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9 3981 次阅读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物业不允许安装充电桩去哪投诉?2023-07-19 2805 次阅读
- 小产权房为什么会存在?2023-03-27 4123 次阅读
- 股权代持协议属于什么性质?如何判断其效力?如认定无效,后果如何?2025-01-02 4551 次阅读
- 公司分立有哪两种形式?具体如何理解?2025-04-16 3783 次阅读
-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当如何处理?2024-03-07 3389 次阅读
- 员工未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扣发离职工资吗?2023-09-19 3934 次阅读
- 小产权房有哪几种?2023-03-27 4422 次阅读
- 包销人在因包销引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诉讼地位?2023-06-30 182 次阅读
-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效力?2023-07-14 4116 次阅读
- 《民法典》规定了哪些财产可以抵押?2023-07-01 3798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