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1 5065 次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
(2)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3)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4)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5)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
(6)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中,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2023-09-20 4505 次阅读
- 当事人提起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的处理?2023-07-07 261 次阅读
- *如果当初订合同时没欺诈,但在实际履行中却耍了花招,这样的合同能被撤销吗?2023-06-09 4540 次阅读
- 委托辩护律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2023-04-06 2662 次阅读
- 对于可撤销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吗?2023-06-23 167 次阅读
- 有限公司未进行清算即办理注销手续,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023-06-01 3390 次阅读
- 债务人需要履行的主债务、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三者之间有顺序吗?2023-01-06 5117 次阅读
- 什么是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哪些法律规则的限制?2023-07-27 2318 次阅读
- 拘留的程序?2023-04-11 4631 次阅读
- 不定期的租赁,我啥时候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023-03-08 5347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