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依据为生效仲裁裁决时,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系针对执行依据指定交付的特定物提出的,对该异议应否受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16 4770 次阅读
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与原判决、裁定有关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救济的原则。当执行依据是生效仲裁裁决,且案外人的异议指向仲裁裁决内容时,案外人则无法通过该条赋予的救济途径予以救济。
在该种情形下,案外人异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应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申请。
同时,告知案外人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予以救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劳动者在外兼职,单位能否开除?2023-10-12 5274 次阅读
- 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应注意什么?2024-12-13 4466 次阅读
- 暂定材料价格差程序无法执行的,可以按照定额计算暂定材料价格吗?2023-05-09 3238 次阅读
- 当事人主张确认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的基本要件?2023-07-07 352 次阅读
- 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2025-03-20 4471 次阅读
- 对于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2024-12-13 5221 次阅读
- 公司合并有哪两种形式?具体如何理解?2025-04-16 3492 次阅读
- 股东会的组成和参会人员有哪些?2024-12-27 4608 次阅读
- 哪些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2024-12-13 5123 次阅读
-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还有效?2023-05-06 4516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