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后,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申请加入公司决议效力诉讼的,可告知其另行起诉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317 次阅读
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后,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申请加入公司决议效力诉讼的,由于本诉的主要审理活动已经结束,可告知其另行起诉。
通常而言,如果其诉讼请求及事由与该既有诉讼的原告完全一致,而既有诉讼的判决具有对世性,对其亦有拘束力,故其再行提起同样的诉讼,并无实体上的意义。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应由谁来承担?2023-05-26 5250 次阅读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023-04-17 3568 次阅读
- 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维权?2023-07-23 2744 次阅读
-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只有书面形式吗?2023-01-06 4189 次阅读
-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2023-06-21 4117 次阅读
- 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吗?2023-05-26 4152 次阅读
- 哪种原因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2023-03-07 2896 次阅读
- 变更合同的合意,原则上适用合同成立的要约承诺规则2023-06-23 387 次阅读
- 零包贩毒案件中,被告人不供述,仅有多名买家的证言,如何审查?2023-05-10 4975 次阅读
- 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2023-06-13 41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