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出资义务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享有?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07 341 次阅读
股东出资瑕疵或未出资并不必然导致其股东身份的丧失,通过受让股份而成为股东者,也不能简单以其未支付对价为由直接否认股东资格,如果具备认定股东身份的其他因素,则应当赋予其股东资格,是否实际出资不应成为决定性因素,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什么是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哪些法律规则的限制?2023-07-27 2517 次阅读
- 聘用退休人员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2024-11-14 5146 次阅读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2023-04-07 2351 次阅读
- 当事人变更抵押权的顺位,应当注意哪些问题?2023-07-27 3067 次阅读
- 一个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2025-03-20 2532 次阅读
- 全日制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023-06-12 4809 次阅读
- 行为人在合同上盖章构成表见代理的典型情形有哪些?2023-05-17 2499 次阅读
- 销售人员能够成为竞业限制的主体吗?2023-05-06 4445 次阅读
- 合同经催告后能否自动解除?2023-06-26 328 次阅读
- “房屋质量问题”的范围?2023-06-26 311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