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06 3586 次阅读
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为故意犯罪,二者最大的区别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即行为人是针对特定对象还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实施犯罪行为。如果针对特定对象则构成故意杀人,如果针对不特定对象,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的主观为故意还是过失。例如,同样是酒驾,如果行为人仅仅酒后驾驶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后就停止的,可能会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因为行为人虽然酒后驾车为故意,但对结果的发生为过失;但是如果酒后驾车,连续碰撞多辆车辆,导致部分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最终被迫停下,应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在发生第一次碰撞时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为过失,但行为人并未停止,后续又发生多起碰撞,行为人主观上应该认定为故意。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用人单位安排值班不给加班费合法吗?2023-09-20 4341 次阅读
-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2023-03-07 4476 次阅读
- 选择隐名出资方式的实际出资人能否主张行使股东权利?2023-07-07 554 次阅读
- 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最多可达多少年?2023-05-06 2438 次阅读
- 劳动者两次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违约金如何计算?2023-05-06 3208 次阅读
- 农民工如何办理居住证?2023-03-27 4510 次阅读
- 物业啥事儿都不干,能否拒缴物业费?2023-04-11 4500 次阅读
- 疫情期间,部分停工,导致无法全额发放工资,构成无故拖欠吗?2023-05-24 3647 次阅读
- 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条款是否有效?2023-03-27 4525 次阅读
- *我要求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工作岗位,法院会支持这样的诉求吗?2023-07-27 3977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