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服诉讼应如何处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9 4082 次阅读
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什么是不良贷款?2025-01-15 3205 次阅读
- 在债权转让时,需要告知欠债人吗?2023-07-23 3616 次阅读
- 公司删除我的指纹打卡权限,不让我上班怎么办?2023-07-23 5343 次阅读
- 农民工在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工伤?2023-04-03 5348 次阅读
- 伤残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应当享受什么待遇?2024-01-09 5301 次阅读
- 股权代持协议终止后,受托人的后合同义务有哪些?2023-07-14 4589 次阅读
- 买卖合同约定由开发商和包销人共同承担违约责任时包销人的诉讼地位?2023-06-30 406 次阅读
- 对中小学生骑车年龄有何规定?2024-12-09 5515 次阅读
-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2023-03-08 4538 次阅读
- 执行程序终结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何不同?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是否包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05-09 374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