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服诉讼应如何处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9 3876 次阅读
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即:打官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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