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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人可以对人民法院就免除债务的份额不服并提起上诉问题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2697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意思表示一经确定,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就应当从赔偿总额中对赔偿权利人放弃部分予以扣除,剩余部分由应当承担责任的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人民法院确定的共同侵权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赔偿权利人如果认为判决确定的被放弃的共同侵权人所应承担的份额过重,可以上诉。

未被放弃诉讼请求的共同侵权人如果认为判决确定的被放弃诉讼请求的共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份额过轻,也可以提起上诉。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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