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贵重物品丢弃被判赔偿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21 5167 次阅读
2022年10月23日16时许,李某在商场内行走时不慎将手上佩戴的外观为金色网状的手链掉落,后李某通过监控视频发现,经他人碰触后改变初始掉落位置后被路过的赵某拾得,要求赵某退还被拒。xxx派出所进行调解,李某出示遗失物图片后,赵某称捡到的物品与照片中的物品大致一样,但拾得物已丢弃,无法返还原物。李某遂诉至法院。
通过李某提供的监控视频、购买手链的票据及赵某本人在xxx派出所调解时的陈述,结合李某家庭的经济情况,可以认定李某丢失的手链为黄金制品,而赵某拾得该手链。现赵某称拾得手链后已经丢弃,致使李某手链灭失,故法院判令赵某赔偿手链价款。
在遗失贵重物品的情况下应当迅速报警。
如果能记起来遗失地点,应迅速前往遗失地点调取监控保存证据。
拾得他人的遗失物品应当返还,且不要随意丢弃,否则可能会承担赔偿遗失物价款的风险。还可能构成侵占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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