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获支持?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17 2527 次阅读
可以认定为精神损害,能否获赔须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实践中,经常出现一方以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物品(如相片、手镯、信件等)被另一方损害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受害人因疾病加重是否影响残疾赔偿金计算?2023-06-03 2356 次阅读
- 网赌导致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会影响征信吗?2024-08-13 3378 次阅读
- 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主要包括哪些情形?2023-07-27 4901 次阅读
- * 不动产抵押证书与登记簿记载不符,怎么办?2023-07-07 4103 次阅读
- 适用《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时举证证明责任的分配2023-06-16 192 次阅读
-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记录哪些内容?2023-05-12 4440 次阅读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2023-06-25 208 次阅读
- 对中小学生乘坐汽车有何规定?2024-12-13 2712 次阅读
- 包装上没有任何标签的种子可以购买吗?2023-08-04 4304 次阅读
- 分期付款买卖中,什么时候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全部价款?2023-01-06 3490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