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自行修建停车位欲出售遭起诉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01 5498 次阅读
某房产公司是小区的建设单位,其修建的66个地上车位没有计入建筑面积,后房产公司决定将66个地上车位对外出售,小区业主进行阻拦,认为上述车位是利用小区公共场地建设,起诉要求确认66个停车位使用权归业主共同所有。
该部分停车位应当认定属于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建设单位经规划部门批准建造,可以办理相关权证的车位,建设单位可以出租、出售,而对于未经规划审批,利用业主共有的场地修建的停车场,其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房产公司修建的停车位,没有计入建筑面积,应当认定其是占用业主的共有面积进行修建,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建筑公司无权进行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 共用下水管堵塞,共同使用业主各赔一万三!2024-06-06 3110 次阅读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2023-04-17 3295 次阅读
产检正常,胎儿出生后却畸形,夫妻起诉医院2023-03-13 3415 次阅读
社区团购“团长”承担销售者责任2023-05-22 802 次阅读
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2023-06-29 648 次阅读- 劳动合同对工时制度的约定高于规章制度规定2024-02-03 5331 次阅读
商场哄抢摔伤,老太太要求赔偿2023-03-16 2877 次阅读- 旷工期间有休息日会中断“连续旷工”吗?2024-03-22 4457 次阅读
最高额抵押财产被其他案件查封,最高额抵押权何时确定?2023-03-02 3851 次阅读
“职业打假人”网购“三无”食品时的权利保护界限2023-04-17 4243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