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偿还借款是否构成违约?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22 3951 次阅读
视情况而定。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通常不以发放贷款为主要经营活动和收益来源,因此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通常不会给出借人造成额外的损失。这是民间借贷与金融借贷的根本区别之一。
基于此,对于提前偿还借款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思路处理:
首先,原则上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不属于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需要承担的责任,应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作出不同处理。如果合同约定借款人需要赔偿损失的,应慎重认定出借人是否受有损失以及损失的具体数额,并由出借人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出借人因提前收回贷款而获得收益的,还可以适用损益相抵的规则对这部分收益进行扣除。如果合同约定了借款人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结合出借人的具体损失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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