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用质押财产抵债有效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02 5108 次阅读
邹某与黄某签订借款合同,邹某向黄某借款16万元,并用其小汽车提供质押担保,双方约定当邹某没有按期归还借款,则车辆归黄某所有。后黄某没有归还借款,双方就车辆的所有权发生争议。
黄某不能基于其与邹某的约定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黄某与邹某约定黄某未能还钱,则车辆归邹某所有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故邹某不能基于上述约定取得车辆的所有权,其仅能就车辆在担保的债权范围内主张优先受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二手物品无法使用王某起诉陈某2023-03-31 5754 次阅读- 找人代购药品,竟因贩毒被抓?2024-10-28 4938 次阅读
某科贸公司诉孙某房屋租赁合同案2023-05-22 938 次阅读
男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货款获刑入狱2023-08-22 3338 次阅读- 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024-07-05 5015 次阅读
- 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023-12-12 2943 次阅读
公司未履约又注销 唯一股东被判还款2023-08-22 3970 次阅读- 员工自愿签订放弃社保承诺书无效2023-09-19 3934 次阅读
物业擅自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广告被业主起诉2023-03-16 3637 次阅读- 共用下水管堵塞,共同使用业主各赔一万三!2024-06-06 3068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