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用质押财产抵债有效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3-02 4826 次阅读
邹某与黄某签订借款合同,邹某向黄某借款16万元,并用其小汽车提供质押担保,双方约定当邹某没有按期归还借款,则车辆归黄某所有。后黄某没有归还借款,双方就车辆的所有权发生争议。
黄某不能基于其与邹某的约定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黄某与邹某约定黄某未能还钱,则车辆归邹某所有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故邹某不能基于上述约定取得车辆的所有权,其仅能就车辆在担保的债权范围内主张优先受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 劳动合同对工时制度的约定高于规章制度规定2024-02-03 5013 次阅读
- 消费者买到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食品,获十倍惩罚性赔偿金2024-01-03 4229 次阅读
王某某银行卡被盗刷案2023-04-17 4866 次阅读- 老年人投保履行告知义务获得赔偿16万2023-09-19 3001 次阅读
电动车电池自燃,过了质保期能维权吗?2023-03-31 5633 次阅读- 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023-12-01 4782 次阅读
- 无赡养义务人主动赡养老人,可酌情分得遗产2023-12-01 2832 次阅读
保险公司不得滥用“疾病释义”条款免除理赔责任2023-05-18 386 次阅读
蒋某房屋漏水找开发商维权一案2023-02-22 3797 次阅读- 劳动者签订“放弃加班费协议”,无效!2023-09-19 419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