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5 401 次阅读
《民法典》规定胎儿利益保护的条文共计2条,即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的胎儿预留份制度)。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该条采纳了附解除条件说,即胎儿出生前即已取得权利能力,但将来如系死产时,则溯及丧失其权利能力。因此,未出生的胎儿可以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赔偿请求权,但判决的损害赔偿金可以不立即给付,而向人民法院或者公证机关提存。如果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因其权利能力溯及于出生前丧失,人民法院或者公证机关可以将提存的损害赔偿金直接返还给赔偿义务人,避免依不当得利返还所可能发生的纠纷。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性骚扰如何处罚?2023-04-24 5492 次阅读
-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吗?2023-05-24 4388 次阅读
- 在一个股东已经提起决议效力之诉时,其他股东是否参与到该项诉讼,应由其自行决定,但裁判结果对该股东具有约束力2023-06-12 342 次阅读
- 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2023-03-27 3960 次阅读
- 职工涉嫌犯罪,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023-04-06 4946 次阅读
- 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工程价款如何确定?2023-05-26 3962 次阅读
- 国有企业如何控制相应的担保风险?2023-06-30 460 次阅读
- 浮动抵押权的效力是否及于抵押财产确定后抵押人获得的属于浮动抵押合同描述的财产?2023-07-01 3821 次阅读
- 被执行人的另案申请执行人申请参与分配时,如何认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2023-05-09 4304 次阅读
- 因事故受伤住院期间的注意事项2023-03-07 256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