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年限过后,是否可以继续请求行为人支付?
能,但有条件限制。
超过确定的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受害人同时满足没有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两个条件时,有权请求行为人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
案例介绍:
【案例名称】张某明与交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际快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号】(2021)鲁民申3239号
【裁判要旨】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的前提条件仅限于三种情形:“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辅助器具”“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残疾赔偿金获得支持的前提为“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即“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 且“赔偿权利人没有生活来源”。
【裁判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现第十九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的前提条件是:“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即,仅限于三种情形:“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辅助器具”“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根据文意解释及通常理解,“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赔偿权利人没有生活来源”缺一不可。原判决考虑到张某明因截肢构成伤残五级,部分影响其劳动能力,但不符合该条司法解释规定的没有劳动能力的条件,判决驳回其关于伤残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对于涉及公司外部的股东资格与股权权属确认纠纷,以什么为准?2023-06-08 3583 次阅读
- *抵押合同成立后,抵押权立即生效吗?2023-07-07 4588 次阅读
- *分割财产时涉及合伙企业出资怎么处理?(题目口语化一点)2023-03-28 4026 次阅读
- 竞业限制期限能否扣除仲裁和诉讼的审理期限?2023-05-06 3119 次阅读
- 抵押权人在保留抵押权的情况下,能否仅以主债权为客体设定应收账款质押?2023-07-27 2190 次阅读
- 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是犯罪吗?2023-03-15 3499 次阅读
- 关于工作的时间是怎么计算的?2023-06-03 2774 次阅读
- 不同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登记的,在不涉及第三人权利保护时,应依法维护其法人的人格地位2023-06-13 73 次阅读
-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标准是否有最低限制?2023-09-20 2905 次阅读
-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如何处理?2023-09-20 4856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