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提起公司决议无效或撤销诉讼时,其应当持有公司的股权,即具有公司股东的适格性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419 次阅读
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形成决议行使权力。上述决议一旦依法作出并生效,则变为公司的意志,对公司及股东具有约束力。
因此,股东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对股东关系重大,有关决议有瑕疵,可能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对其提起无效或撤销之诉。可见,股东在提起公司决议无效或撤销诉讼时,其应当持有公司的股权,即具有公司股东的适格性。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一方当事人实施胁迫行为未达到相应的程度或对方并未陷入恐惧的,构成胁迫吗?2023-06-09 3090 次阅读
- 签订合同后,对方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2023-01-06 3177 次阅读
- 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2023-03-16 4217 次阅读
-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变更子女的姓氏?2023-05-06 3813 次阅读
- 如何区分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2025-07-01 4042 次阅读
- 股权转让的股权涉及出资不真实怎么办?2025-03-27 4925 次阅读
- *如果要宣告我的婚姻无效,需要用什么方法来处理呢?2023-07-27 4979 次阅读
- 复利的认定?2023-05-06 4623 次阅读
- 用工单位是否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购买社保?2024-03-07 5286 次阅读
- 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异议人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2023-05-16 512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