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司法解释四》第八条第(一)项规定中有关概念的理解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6 398 次阅读
(1)本项规定中的所谓“自营”,是指股东自身所经营的业务,既包括法人股东本身所从事的业务,也包括自然人股东除该公司之外投资的其他公司所从事的业务。
(2)本项规定中的所谓“主营业务”,是指公司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是公司稳定利润的主要来源,一般需要根据公司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要业务来确定其主营业务范围。
(3)本项规定中的所谓“实质性竞争关系”,是指股东和公司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最典型的情形如股东或与股东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与公司同时参加同一竞标。对“实质性竞争关系”的认定,需要审判人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本项规定中的所谓“他人”,通常是指公司的竞争者或者诉讼对手,但不排除其他第三人。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什么?2023-06-14 3566 次阅读
- 违法建筑物抵押合同有效吗?2023-07-07 5137 次阅读
- 什么是劳动合同?农民工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2023-03-27 4929 次阅读
- 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应当进行资产评估?2023-03-15 3156 次阅读
- 立法法修改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权限和程序有何变化?2024-02-03 4245 次阅读
- 公司倒闭了是破产吗?2023-06-02 5531 次阅读
- 股东请求法院强制公司分配利润是否需要履行前置程序?2023-07-07 404 次阅读
- 否认公司法人格的判决只是在特定个案中否认公司法人格,不涉及该公司的其他法律关系,不影响该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合法地继续存在2023-06-13 388 次阅读
- 行政协议的基本要求?2024-03-21 3728 次阅读
- 强制拍卖股权后,公司拒绝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公司登记信息变更,如何处理?2025-01-07 5490 次阅读
客服


